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根据《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2025年5月施行)专项工作规定要求,保卫处(保卫工作部)邀请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大队和雁塔大队进校开展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实践活动,方便师生员工为持有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月6日,交管部门草滩中队民警与保卫处工作人员协同合作,累计为北校区310余名师生员工及家属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悬挂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同时为部分师生员工同步快速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业务,“一站式”办结,高效便捷服务师生。期间,工作人员还为师生员工解答新规实施相关疑问,进一步就师生员工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根据工作计划,6月11日至6月12日,保卫处将协同交管部门小寨中队在南校区长安路住宅区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
此次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进校园工作,是夯实校园安全基石、建设校园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更是保卫处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宗旨,持续开展系列“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实践。

交警经开大队草滩中队民警为同学登记电动自行车信息

为师生员工解答新规实施相关疑问

为同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
(审稿:黄飞 网络编辑: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