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由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政策宣贯会在校本部北院学术交流中心一楼报告厅举行,来自我校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和教职工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处长李满良主持。
会议介绍了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长安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长大党〔2021〕57号)的背景和意义,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人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下,通过组织校内外调研,对学校原有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紧密围绕“双一流”建设学科监测指标和学科评估指标设置评审条件,明确评审要求,健全教师职务类型和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合理化,力争使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进步发展,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结合学校多年职称评审工作经验和学校实际情况,会议围绕《长安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评审范围、申报资格、评审程序、评审纪律、任职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参会人员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据悉,为帮助广大教职工更精准地掌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政策,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继续组织分学科、分系列宣贯交流会。
会议现场
(审稿:李晓阳 网络编辑:韩月)